国家高速公路北京至拉萨线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国家高速公路北京至拉萨线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段公路工程

二、工程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北京至拉萨线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及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境内。本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中首都放射线北京至拉萨线(G6)的组成部分。本工程完善了国家高速公路网,与国道109线形成了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两个层次,互相支撑、互相补充,与青藏铁路共同构建京藏综合运输通道,显著提升青藏通道的综合运输能力,对于推进青海跨越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项目全长65.207公里(折合全幅),共新建桥梁9276.3米/48座,利用原西湟一级路桥梁2316.4米/21座,新建涵洞116道;隧道7036米(全幅)/9座,其中长隧道4891米/3座;中隧道1115米/2座;短隧道1030米/4座;扩建旧路隧道802.5米/2座;全线设4处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4处收费站(1处预留),2处停车区、1处综合管理中心(与湟源收费站合建),1处养护工区。工程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八车道路段K31+700~K33+456全幅、K33+456~K42+093右线和K42+093~K45+300全幅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K33+456~K42+006左线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六车道路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三、建设单位: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     邮编:810008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997187743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法林     联系电话:022-59812345-8311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邮编:300456

电子邮箱:948616800@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联系方式见本次公示。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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